為了讓廣大考生、家長及時了解福建省2015年高等職業(yè)教育入學考試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等政策,現將《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5年高等職業(yè)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的通知》予以轉發(fā),請及時了解。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
2015年高等職業(yè)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
閩教考〔2014〕10號
各市、縣(區(qū))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省屬普通高級中學,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現代職業(yè)教育的決定》(國發(fā)〔2014〕19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yè)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等文件精神,組織實施2015年我省高等職業(yè)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的對象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往屆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允許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報考。
二、時間安排
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的考試安排在2015年1月進行,3月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被錄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學。
有關報名、體檢、考試、志愿填報、錄取等具體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三、考試科目
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按招生對象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高中生考試)和面向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畢業(yè)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中職生考試)兩類:
(一)面向高中生考試:不設文理科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等4門,每門滿分150分,總分600分。每門考試時間120分鐘。
(二)面向中職生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yè)基礎知識等4門,總分60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等3門滿分均為100分,每門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專業(yè)基礎知識可選考教育類、財經類、旅游類、美術類、音樂類、制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yī)藥衛(wèi)生類、計算機類和交通運輸類等12個類別中的一類,滿分300分,其中專業(yè)理論知識約200分、操作技能知識約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報考音樂類、美術類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須參加省教育考試院2014年12月組織的2015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yè)省級統考,其中報考音樂類的須參加音樂類專業(yè)統考,報考美術類的須參加美術類專業(yè)統考。
報考本科院校的中職生在錄取前,還須參加省里統一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擬集中在福州、廈門兩地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職業(yè)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相應類別的本科批次錄取。
各類別、科目考試大綱(不含中職生報考本科的職業(yè)技能測試及音樂類、美術類專業(yè)基礎知識)另行發(fā)布,屆時考生可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自行下載查閱。
四、錄取工作
(一)高職招考錄取工作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參加高職招考,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錄??;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2015年普通高考補報名手續(xù),并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錄取。高職招考與普通高考是兩項獨立的考試,考試成績互不通用。
(二)本科錄取。根據各類別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分別劃定各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按各類別專業(yè)志愿平行投檔,由院校根據專業(yè)招生計劃錄取。線上生源不足時,經批準,可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三)高職(??疲╀浫 C嫦蚋咧猩荚嚭兔嫦蛑新毶荚嚕ú环诸悇e)分別劃定“保底線”。實行按院校志愿投檔,由院校根據已公布的招生錄取規(guī)則,對線上考生擇優(yōu)錄取。
(四)錄取照顧政策。報名參加面向中職生考試,且獲得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可選擇免試錄取到相應的對口本科專業(yè),或選擇文化分加50分照顧(須在填報志愿前進行選擇);獲得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可選擇免試錄取到相應的對口高職(專科)專業(yè),或選擇文化分加50分照顧(須在填報志愿前進行選擇);獲得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顧;獲得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優(yōu)秀獎的中職畢業(yè)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顧。
在錄取結束后才獲得本科免試資格或享受加分照顧后達到相應對口本科院校(專業(yè))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須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方可補錄取或調整錄取到相應的本科院校(專業(yè))。在錄取結束后才獲得高職(??疲┟庠囐Y格或享受加分照顧后達到相應對口高職(??疲┰盒#▽I(yè))最低錄取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須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方可補錄取到相應的高職(??疲┰盒#▽I(yè))。其余考生均不再進行補錄取或調整錄取。
五、工作要求
(一)組織實施高職招考是貫徹國家、省委省政府有關推進高等職業(yè)教育改革發(fā)展文件精神,積極探索職業(yè)教育分類考試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提高高等職業(yè)教育人才選拔質量、加快現代職業(yè)教育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學校要切實轉變理念,糾正高職入學考試旨在解決高職院校生源不足問題的錯誤認識,要從服務好技術技能型人才選拔培養(yǎng)、服務好廣大考生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招生考試工作順利開展。
(二)高職招考招生計劃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總規(guī)模,有關高校原則上應安排本校上一年度高職(專科)招生規(guī)模50%的招生計劃用于本次高職招考,其中本科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按本年度全省高職招考招生計劃總數的10%安排,具體招生計劃數根據實際報考情況確定。各高校高職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轉入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使用。
(三)高職招考的本科招生計劃為主在一般公辦本科高校、民辦本科高校(含獨立學院)中安排。申請建設為應用技術類大學的本科高校,將優(yōu)先安排面向中職生招生;國家級、省級示范(骨干)等優(yōu)質高職院校招生計劃將向中職生傾斜。
(四)各招生院校要將高職招考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制定招生錄取規(guī)則和具體實施辦法,向社會公布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要按照教育部有關陽光招生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定,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防范徇私舞弊和腐敗行為的發(fā)生。對徇私舞弊、違反規(guī)定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各市、縣(區(qū))教育局要加強對高職招考的組織領導,認真組織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廣泛宣傳高職招考意義、招生政策和招生院校、專業(yè)信息,積極發(fā)動符合條件考生報考。各有關學校要通過宣傳欄、廣播、校園網、班會等渠道,開展招生政策宣傳和咨詢,特別是中等職業(yè)學校要充分發(fā)揮班主任的作用,把在外實習的應屆畢業(yè)生納入工作范圍,及時與在實習崗位的符合報考條件的每一位畢業(yè)生取得聯系,積極做好動員發(fā)動工作。要加強對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指導,要求考生在填報志愿前認真閱讀有關招生院校的招生錄取規(guī)則,自主選擇報考院校和專業(yè),細心核對,確保志愿信息正確。普通高中學生參加考試后,須回原學校學習,完成規(guī)定課程,方可進行高中畢業(yè)資格認定。
請各市、縣(區(qū))教育局及時將此文件轉發(fā)至轄區(qū)內各有關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
福建省教育廳
2014年10月22日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
2015年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閩考院普〔2014〕16號
各市、縣(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省屬普通高級中學,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5年高等職業(yè)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閩教考〔2014〕10號)精神,現將2015年我省高等職業(yè)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頒布實施的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guī)定;
3.身體健康(執(zhí)行標準為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全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含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力;
5.具有福建省戶籍,或外省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或在中國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廳填發(fā)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生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過普通高考(含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省級統一考試、高校單獨組織考試、高職招考等)的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申請參加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試資格的考生)應于2014年10月28日-31日,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職招考-高職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
(二)現場確認
1.縣 (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申請在本區(qū)域內參加考試的考生指定報名現場確認點。已辦理網上預報名的考生應于2014年11月1日-4日,持報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報名材料為:本人有效戶籍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規(guī)定的其他證件或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下同)。其中,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交由縣(市、區(qū))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yè)生名冊;往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證書。
3.各現場確認點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對考生基本信息的準確性進行校驗。考生應認真核對確認點打印的報名表內的所有信息,核對無誤后親自簽名進行確認。一經確認,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按照閩價費〔2013〕488號文件規(guī)定,繳交報名考試費105元/生。
5.符合高職招考錄取照顧政策(詳見閩教考〔2014〕10號文件)的考生須進行資格申報,經審核、公示通過后,方可享受相關照顧政策。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報考類別、考試科目及考試安排
(一)報考類別
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按報考對象不同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高中生考試)和面向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畢業(yè)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中職生考試)兩大類。面向高中生考試的報考和錄取均不分文理等科類;面向中職生考試分為教育類、財經類、旅游類、美術類、音樂類、制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yī)藥衛(wèi)生類、計算機類和交通運輸類等12個類別,考生報考時只能選報其中一個類別,在錄取時按照相應類別錄取。
(二)考試科目
1.面向高中生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信息技術等4門,每門滿分為150分,總分為600分。每門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2.面向中職生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yè)基礎知識等4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滿分各為100分,考試時間各為120分鐘;專業(yè)基礎知識滿分為300分,其中專業(yè)理論知識約200分、操作技能知識約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考生須按報考類別參加相應的專業(yè)基礎知識考試。報考音樂類、美術類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須參加省教育考試院2014年12月份組織的2015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yè)省級統考,其中報考音樂類的須參加音樂類專業(yè)考試,報考美術類的須參加美術類專業(yè)考試;考試的內容、形式和要求與普通高考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yè)省級統考相同;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高職招考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yè)基礎知識成績。
3.報考本科院校的中職生在錄取前還須參加省里統一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擬集中在福州、廈門兩地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職業(yè)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相應類別的本科批次錄取。
4.考生可登錄省考試院網站“綜合信息-考綱試卷”欄目,下載查閱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各科目(不含中職生報考本科的職業(yè)技能測試及音樂類、美術類專業(yè)基礎知識)的考試大綱。
(三)考試安排
1.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定于2015年1月17日-18日舉行(具體詳見附件)。考生準考證號采用計算機隨機編排方式生成,準考證由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打印??忌氂?015年1月13日-15日到原報名確認點領取本人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參加熟悉考場和考試。
2.2015年我省高職招考考場原則上設在設區(qū)市或縣(市、區(qū))政府所在地的標準化考點內,具體由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實際報名情況另行確定。
3.考試成績將于2015年2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憑本人賬號和密碼登錄省考試院網站“數字服務大廳-高職招考”查詢本人成績。2015年3月開始組織考生志愿填報和招生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和錄取辦法另行通知。
4.已被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錄??;未被錄取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于2015年4月上旬,申請普通高考補報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由于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省級統考工作已于2014年底前結束,普通高中學生只能補報文史類和理工類;中職學生只能補報文史類、理工類,文科藝術類和理科藝術類中的音樂類和美術類(補報音樂類的須取得音樂類專業(yè)省級統考成績,補報美術類的須取得美術類專業(yè)省級統考成績)。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和思想品德等。所有考生均須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屆畢業(yè)生由其所在學校、其他考生由其所在工作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其戶口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負責進行??己瞬牧嫌煽h(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歸入考生的報考材料中。
2.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負責考核的有關部門要向考生報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其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3.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jié)嚴重的;(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的。
(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體檢信息將作為考生電子檔案的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職招考是貫徹國家、省委省政府有關推進高等職業(yè)教育改革發(fā)展文件精神,積極探索職業(yè)教育分類考試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提高高等職業(yè)教育人才選拔質量、加快現代職業(yè)教育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對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科學制訂本地區(qū)的報名工作方案。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廣泛發(fā)動,確保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知曉相關政策,按時報考。要協調好有關部門,為報名提供必要的條件,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強化審核把關。報名資格審核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專門組織一批熟悉政策、原則性強、責任心強的在職國家公職人員從事此項工作。要加強對報名確認點工作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務必使他們熟練掌握報名資格和報名條件等相關政策、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流程及操作技術,嚴防工作失誤。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認真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嚴防弄虛作假。
(三)提升服務質量。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報考確認點要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采取多種形式為考生報名提供周到細致的服務。要通過設立咨詢電話和服務窗口,切實做好考生特別是非福建省戶籍考生的報名咨詢和指導工作。要在各報考確認點的醒目處,張貼報考簡章、現場確認程序、須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要以熱情的服務態(tài)度、良好的工作效率,做好高職招考報名服務工作,讓考生滿意、家長滿意、社會滿意。
請各市、縣(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將此文件轉發(fā)至轄區(qū)內各有關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
附件: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考試時間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考試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備注 |
1月17日 上午 (星期六) | 9:00—11:00 | 語文 |
|
1月17日 下午 (星期六) | 15:00—17:00 | 數學 |
|
1月18日 上午 (星期天) | 9:00—11:00 | 信息技術 | 面向高中生考試 |
9:00—11:30 | 專業(yè)基礎知識 | 面向中職生考試 |
1月18日 下午 (星期天) | 15:00—17:00 | 英語 |
|